问政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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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qvw123网友,您好!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,现将结果回复如下: 一、关于开办内转还贷业务,我中心系统需和银行系统需要建立数据对接和协议规范。而商业贷款信息未进入我市公积金系统,也未曾与我中心签订相关协议。所以,目前我市能支持公积金贷款和公转商贷款的职工通过签订“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协议”,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。 二、公积金缴存职工商业购房还贷符合提取条件的,可向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,根据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》(温公积金〔2010〕109号)规定,职工以相同条件和相同申请资料申请的提取,只准予提取一次。 回复时间:2018-07-23 1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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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您的问题已收悉,我中心将尽快组织答复。 回复时间:2018-07-13 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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